软件使用许可协议

 

  这是一份最终用户与任我行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间的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在最终用户打开软件内包装封套时,已意味着您同意接受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如您不同意接受协议中的条款,请您将未开封的软件及所有附属物品(包括外包装盒)在购物后20天内(含邮寄时间)退回软件经销处,并可取回全部货款。

 

 

一、在协议中某些关键用语的定义:

软件:本协议中所指软件系指包装内的软盘或光盘上含有的计算机运行程序及与该程序有关的其他磁盘或光盘文件,与程序相关的不能单独使用的加密附件(加密盒、加密卡)和运行该程序所必配的卡,与该程序有关的资料(印刷品及资料性磁盘或光盘文件)。

 

二、权利的归属:

  本软件的所有权及著作权属于本公司,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的保护。因此,您必须对待其他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如书籍或音乐制品)一样对待它。除了按协议规定的方式行使本协议本授予的权利之外,最终用户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行使本软件的其他权利。

 

三、对最终用户的授权及限制: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本公司授权最终用户以对被许可软件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使用权,最终用户有权:

 

1、根据使用的要求把软件装入计算机内,但是在同一时间只能在一台机器上运行,不得同时在多台机器上使用,在网络或多用户环境内使用软件,可以合法运行软件的工作站(终端)数最多不得超过购买该软件时所许可使用的工作站(终端)数;

 

2、为了存档的制作不超过3份的备份复制品,并在该复制品上标注本公司著作权标记,但这些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一旦最终用户失去对软件的使用权利时,这些复制品必须全部销毁;

 

3、为学习软件的操作,复制用户使用手册,或将随盘的有关资料打印输出,但最多不得超过5份。

 

最终用户不得:

1、将软件或其使用权利,有偿或无偿向其他单位个人销售、转租、转借、转让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

2、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软件或资料的复制品;

3、对软件做改变、反编译、反汇编等反向工程处理;

4、除掉或掩盖有关软件著作权或商标的标志;

5、超过本协议允许复制份数的复制;

6、其他超越或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使软件权利的行为。

 

四、本公司保证:

 

1、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在交货后一年符合使用手册中所述功能,但本公司承认该软件可能存在某些缺陷。该保证期内,本公司负责免费修正或更换不符合本公司保证内容的软件。由于最终用户修改该软件或不正确使用该软件而引起的问题。本公司的保证无效;

2、本公司对软件的媒体(磁盘或光盘)、加密附件(加密盒、加密卡),使用手册的质量保证为一年。在些保证期内,本公司负责免费修正或更换;

3、本公司保证自己是本协议中所指软件的合法权利人,可以合法地依照本协议许可最终用户使用该软件而不受任何第三方的追诉。否则,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本公司保证在为用户提供服务中,对用户的有关情况或数据,未经用户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提供或泄露。

 

五、间接损害

  本公司依协议所应负的责任限于用户购买软件所支付的实际款项,本公司对间接损害不负责任,包括:

1、对用户因软件遗失、被盗、毁损、误用或擅自修改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任;

2、对用户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故障、软件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的数据丢失,利润或营业额损失或费用增加,以及因无法使用软件而造成损失,本公司不负责任。

 

  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