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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单据配置——打开【单据编号规则配置】

选项

说明

单据编号自定义字符设置为

系统允许用户自己定义单据的编号字符。(5.3新增:最长四位字符,替换系统默认单据样式中T字符(单据类型前缀-T-YYYYMMDD-流水号))

日期分隔符设置为

系统允许用户自己定义单据编号的日期分割符号,系统提供“ - ”、“· ”、“中文”、“无”、“空格”可以选择。

5.3新增:编号分隔格式设置为

替换系统默认单据样式中除日期格以外的分隔符“-”,系统提供“ - ”、“· ”、“无”、“空格”可以选择。

流水号长度

设置流水号的位数,系统支持最短流水号为3,最长流水号为10

流水号递增规则

  •  每日编号递增:勾选该选项后,流水号按照每日递增。
  • 每月编号递增:勾选该选项后,流水号按照每月递增。
  • 每年编号递增:勾选该选项后,流水号按照每月递增。

单据编号生效规则--可以废弃,单据保存后生效

  • 可以废弃,单据保存后生效:勾选该选项后,单据保存后,该张单据的编号生效。
  • 不能废弃,单据编号生成即生效:勾选该选项后,单据编号生成即生效,并且不能废弃。

★注意事项:勾选该选项后容易产生单据编号断号的情况。

  • 可以废弃,单据过账后生效:勾选该选项后,单据编号过账后生效。

★注意事项:勾选该选项后容易产生单据保存时,单据编号不能递增,单据编号重复的情况。

系统自动生成单据编号

选择该项后,单据编号由系统根据用户设置的递增规则、生效规则等自动生成单据编号。

用户输入单据编号

每次开具单据时,系统不会自动生成单据编号,需要用户手动录入后才能保存单据。

保存时提示单据编号重复

勾选该选项后,如遇到有重复的单据编号系统会给予提示。

保存草稿后修改录单日期,不自动调整单据编号

勾选该选项后,修改已经保存的草稿后,系统不会自动将该草稿单据编号中“年、月、日”的信息更新为新的录单日期。否则单据编号将会根据该单据的录单日期自动更新。

录单日期必须与当前日期一致

  • 启用后,对重新保存和过账的单据验证是否有录单日期与当前系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
  • 该项设置有效的控制了事前抢单、事后补单的情况,使数据更为及时,更为真实。

允许单据编号重复

启用后,对重新保存和过账的单据验证是否有单据编号重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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